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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原平市发布重污染天气及限行预警的通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aghzckj
    2021-12-21 13:43:13    来源:原平交警   转载


    根据省、忻州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组会商研判, 2021年12月21日起扩散条件转差,原平市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。为有效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,保障群众身体健康,根据《原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, 2021年12月21日0时起,原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(二级)响应机制。同时, 12月22日0时至24日24时原平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。具体应急措施为:

    一、健康防护措施

    1、儿童、孕妇、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、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,外出人员采取防护措施。

    2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。

    3、室外工作、执勤、作业、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。

    4、延期或停办露天户外大型活动。

    5、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,适当增加急诊、门诊医务人员数量、延长工作时间。

    二、倡议性减排措施

    1、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;公众驻车及时熄火,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。

    2、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、各类工地等, 自觉调整生产周期,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。

    3、公众减少涂料、油漆、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。

    4、加大对施工工地、裸露地面、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。

    三、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

    1、列入2021年《原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》的工业企业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。

    2、除应急抢险外,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、混凝土现场搅拌、拆迁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。裸露场地进行苫盖,并加密洒水降尘频次(非冰冻条件下,至少3次/日)。

    3、严禁核定载质量为2吨(含)以上的货车通行,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。

    4、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,城市建成区内,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。

    5、原平城区内非营运载客汽车(不含新能源号牌,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)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。限行时段内,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行驶(1、3、5、7、9)、双日双号行驶(2、4、6、8、0),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,外省及其他地市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按照上述要求管控。限行区域为:东至永兴路、西至大运路(不包括大运路)、南至大运路(不包括大运路)、北至平安大街。

    6、原平城区公交车加大运行保障力度,延长运营时间,保障乘客免费乘坐。

    7、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作业时间,在常规作业基础上,对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增加2次洒水抑尘作业(非冰冻条件下)。

    8、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、混凝土罐车、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(民生保障除外)。

    9、加大“禁煤区”“禁燃区”巡查力度,防止“禁煤区”散煤复烧。

    10、停止室外喷涂、粉刷、切割、护坡喷浆作业。

    11、生态环境、工信、住建、公安、交通运输、商务、市场监管、教育、能源、卫健体等部门要对上述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,并加强指导和调度督办。

    12、各乡(镇、街道),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,各相关单位要夯实属地监管职责,认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,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力度,对工业企业、施工工地、道路扬尘、非道路移动机械、散装物料运输等污染源加强管理。图片图片图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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